4月30日下午,十堰市公安局治安、內保支隊聯(lián)合檢查組,在“五·一”來臨之即,深入安豪集團就公務用槍使用管理情況進行檢查指導。集團公司黨委書記、董事長兼總經(jīng)理嚴良武陪同檢查。
檢查組一行首先傳達了公安部、省公安廳對“4.21”事件的情況通報及加強*彈安全管理的要求,聽取了嚴良武對集團公司開展“五·一”節(jié)前安全檢查、*彈點驗,特別是針對“4.21”事故原因分析及自查情況的專題匯報。
在對集團公務用槍管理臺賬、*彈使用、日常管理等情況進行詳細檢查后,檢查組對集團安全管理工作予以充分肯定,同時強調,*彈安全無小事,要深刻吸取“4.21”事件教訓,堅決克服麻痹思想、僥幸心理、松勁心態(tài),持續(xù)強化*彈安全管理;要加強守押隊伍管理,嚴把用人關,嚴格按照“先審查、后使用”,“先培訓、后上崗”的要求,提高守押人員特別是涉槍人員的培訓管理;要及時深入了解隊員生活思想動態(tài),將不穩(wěn)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狀態(tài);要嚴格*彈使用流程,定期對*彈性能狀況進行檢查保養(yǎng),按標準配備相應設備設施,確保*彈使用安全可靠。
嚴良武表示,感謝檢查組提出的寶貴意見及建議,安豪集團將嚴守各項安全管理規(guī)定,確保*彈管理使用嚴格規(guī)范,萬無一失。